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县铁路煤炭集运站、鹤壁物流园项目转固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4-09-18 01:04:37 来源:汽车行业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月2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16年第1次临时会议,赞同公司子公司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出资1,000万元设立山西豫能兴鹤铁路联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鹤公司”),负责兴县集运站项目的建设运营,同意交易中心与山西中南铁路集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铁路公司”)签署《山西中南铁路集运有限公司兴县铁路煤炭集运专用线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后续由中南铁路公司对兴鹤公司进行增资,双方进行合资建设(详见公告临2016-8)。
2017年11月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17年第4次临时会议,同意交易中心变更兴县铁路煤炭集运专用线合作协议合作方,原合作方中南铁路公司在合作协议中约定的所有权利义务,由山西兴鹤铁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受让(详见公告临2017-48)。
2019年8月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19年第6次临时会议,同意调整对兴鹤公司的出资方案,由交易中心向兴鹤公司增资,由兴鹤公司继续独资建设兴县集运站项目。因现场地质条件复杂造成设计变更等原因,调整兴县集运站项目概算至173,385万元,增加14,485万元。其中,资本金占30%,剩余70%银行融资(详见公告临2019-28)。
2015年4月28日、8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董事会2015年第4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同意通过公司子公司交易中心投资建设鹤壁煤炭物流园区一期、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鹤壁物流园项目”),计划总投资共计110,002万元(详见公告临2015-24、临2015-45)。
2019年8月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19年第6次临时会议,因现场地质条件复杂造成设计变更等原因,结合实际工程需要,追加投资20,242万元,调整鹤壁物流园项目投资概算至130,244万元(详见公告临2019-29)。
2020年12月31日,县铁路煤炭集运站、鹤壁物流园区主要工程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产生一定的经济利益流入,相关成本及收益能可靠计量,具备暂估转固条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第二章第四条的规定,为了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资产价值,交易中心、兴鹤公司将相关已使用设备设施从“在建工程”结转至“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兴县铁路煤炭集运站地处我国煤炭资源集中区域“山西、陕西、内蒙古西部”的核心地区,专用线接轨于瓦日线上游兴县站;鹤壁煤炭产业园区是国家“十三五”规划的11个煤炭储配基地,是集煤炭中转、仓储、掺配、质检、仓单业务的一站式综合性煤炭物流基地。
兴县铁路煤炭集运站和鹤壁物流园区项目主要工程建设项目暂估转固后,可利用晋中南铁路沿线的煤炭资源优势,开展煤炭贸易经营业务,开展配煤、仓储、交易、深加工等煤炭物流服务,保障公司所管理电厂的煤炭供应,打造立足豫北、服务中原的专业化、智能化的现代化大型煤炭物流储备储配基地和煤炭物流枢纽,提高燃料管理效能,优化公司产业体系,提升公司发展质量。
1.本次兴县铁路煤炭集运站和鹤壁物流园区主要工程建设项目暂估转固将增加公司固定资产247,701.42万元,减少在建工程247,701.42万元,从2021年起年计提折旧费用6,741.26万元,待工程最终竣工决算后上述固定资产金额有极大几率会出现调整。上述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2. 兴县铁路煤炭集运站和鹤壁物流园区项目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有关政策和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项目所带来的收益取决于未来的经营与市场情况。
3. 本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