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电梯里呈现上广告 居民以为有诱导性
发表时间:2024-10-07 20:26:28 来源:综合资讯
厦门网讯(海西晨报记者 郭钦转 实习生 陈乐怡)近来,家住思明区新港广场小区的王女士向“晨报帮办”渠道反映,小区电梯里呈现了“上”的海报广告,以为具有必定的诱导性,期望能够赶快调换掉。昨日,记者做了实地造访。
“我以为这类广告不太合适呈现在居民小区的电梯里。”王女士表明,她之所以以为该“上”广告的内容具有诱导性,是因为该广告说到的线上渠道“没有展现按摩服务的专业性,而是一味地展现技师的美貌图片”。
昨日上午,晨报记者在新港广场小区一处电梯里找到了王女士所说的海报广告。该海报推行的是一个同城按摩的大众号渠道,广告词写着“正规上”等广告语,海报上的女人技师都穿戴工作服。
居民介意的是海报中说到大众号渠道,该渠道简直每一条信息的标题都有“新技师上线”字样,内有很多女子的相片。
记者采访期间,多名小孩、白叟乘坐电梯上下居民楼。单个居民也表达了自己的忧虑,忧虑孩子会用手机扫描二维码检查这些内容。
据悉,在新港广场小区,电梯的广告运营由小区业委会办理,广告承包商付出的租金费用归整体业主一切。
“这个电梯广告的内容不合适。”昨日,接到记者反应后,新港广场小区业委会主任陈女士清晰表明。
陈女士称,仅从电梯海报的内容来看,很难发觉缺点,此前也没有业主向她提及该问题。接下来,业委会将联络电梯广告的承包商,要求调换该广告。
该海报左下角印有“分众-电梯海报”字样。记者随后也拨打了海报上说到的“400热线”电话,反映业主的诉求。分众传媒工作人员表明,电梯广告的内容一般每周一换,他们将把状况及时反应给厦门公司,查询了解后将给出相应答复。
福建达峰律师事务所林晓琪律师表明,依据《福建省物业办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则,业主能要求业主委员会和谐广告商撤下不达时宜的电梯广告。假如电梯的广告含有虚伪或许引人误解或含有诈骗、误导顾客的内容,或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惧、暴力的内容,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则的,业主也可向当地商场监督办理局告发、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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